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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来穗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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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06
  • 来源: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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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中医学观察对象要求

  (一)对象: 1月23日后从湖北来穗,在广州市无固定住处的湖北来穗人员。

  (二)集中医学观察时限:自离开湖北后14天。离开湖北时间不详或无证据佐证者,医学观察时间从抵穗时间算起,为期14天。

  二、交接与知情告知

  入住前,首先与运送工作人员对医学观察人员的身份进行确认,测量体温和体检,并书面告知医学观察的相关事项。知情告知内容主要为医学观察依据、观察方式、观察期限、观察期间注意事项和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附件1)。

  医学观察对象年龄未满18岁的,或不能完全担负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告知其法定监护人。

  三、医学观察

  (一)体温和健康监测

  每天两次在固定时间(上午8-9点,下午16-17点),对观察对象开展体温测量、体格检查,并做好健康监测记录(附件2)。如观察对象发热或感不适,增加体温测量频次。每日将监测结果汇总报市疾控中心(附件2)。

  (二)发热者处理

  医学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一旦出现发热(≥37.3℃)等症状,由驻点人员通知相应疾控中心(区级场所通知辖区疾控中心,市级场所通知市疾控中心),后者联系转运车辆,在驻点医生的陪同下送辖内定点收治医院就诊。驻点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告相应疾控中心(区级场所报送辖区疾控中心,市级场所报送市疾控中心)。

  (三)其他情况处理

  对没有发热,但出现乏力、纳差的观察对象加强关注。

  医学观察期间,如观察对象者出现除发热、呼吸道感染外的其他疾病,场所医务人员应进行医学处理或转相关医院处置。

  四、解除医学观察

  医学观察14天,医学观察人员未出现发热、呼吸道不适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经评估,向医学观察对象开具解除告知书,解除隔离。

  五、个人防护要求

  (一)与观察对象一般接触时,戴一次性工作帽和一次性外科口罩,穿工作服及戴医用手套。结束操作后及时手卫生。

  (二)当观察对象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或其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时,工作人员应穿医用防护服和一次性帽子、戴医用防护口罩和医用手套开展工作,如实施近距离操作时需加戴护目镜。结束操作后及时手卫生。

  (三)场所服务人员在打扫、清理观察对象房间时,应穿工作服,戴医用外科口罩,戴一次性帽子和医用手套。清理后及时手卫生。

  (四)工作人员的眼镜、笔、手机等物品也需进行消毒(75%的酒精擦拭)。工作过程中不建议使用手机。

  六、场所有哪些清洁消毒措施?

  (一)加强通风,保持环境卫生。

  (二)观察对象房间内产生的废弃物,按医疗垃圾处理。

  (三)布草每客一换,有污染时立即更换。换下的布草(如毛巾、衣物、被罩等),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h,或采用煮沸15min消毒,然后按照日常规范进行清洗。

  (四)更换被观察人员后,隔离场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

  七、观察对象管理

  (一)保持乐观心态,注意休息、注意营养、增强体质。

  (二)隔离时间为两周,尽量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不聚会、不串门,不得离开观察场所。

  (三)配合相关医务人员采取的调查、隔离和消毒等处置措施,积极配合相关医护人员对访视和医学观察。

  (四)如观察对象不配合,请公安部门介入。

  附表1

  实施医学观察告知书

  ________先生/女士,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您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地来穗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现对您进行为期14天医学观察,观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了您和您的家人健康,在医学观察期内请您务必配合卫生部门集中管理、隔离医学观察、采样检测、及其他体检工作安排。

  医学观察对象签收:

  此告知书可作为单位带薪休假/学校请假凭证。

  ___________卫生健康(局)

  年  月  日  

  …    …    …   …    …    …    …   …   …  …

  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

  先生/女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卫生部门评估后决定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对您的医学观察,并对您给予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医学观察对象签收:

  此告知书可作为单位带薪休假/学校请假凭证。

  __________卫生健康局

  年  月  日  

  附件2

  表1  广州市湖北省来穗人员医学观察登记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现住址

  开始观察日期

  临床表现

  体温(℃)

  咳嗽

  气促

  1

  2

  3

  4

  5

  6

  7

  1

  2

  3

  4

  5

  6

  7

  1

  2

  3

  4

  5

  6

  7








































































































































  注:1.本表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来源地来穗人员进行医学观察的卫生人员使用。

  2.是否出现以下临床表现中咳嗽、气促打“√”或“×”;体温填写温度(℃)。

  填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表2  广州市湖北省来穗人员医学观察每日汇总统计表

  集中医学观察点

  首例开展观察日期

  累计观察人数

  医学观察者

  出现异常表现人数

  当日观察人数

  解除人数

  人数

  其中新增

  当日

  累计

  当日新增

  累计














































  填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填表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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